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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预防腐败新方法,离退休干部处实行“班子成员会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也是对分管财务领导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节支,力保正常运转。
第二条 会审会签领导小组
由班子成员组成,王汉鸣负责。
第三条 会审会签的程序
先由负责处办财务人员按其职责先行初审签名,整理好各种凭证资料。然后,交会审会签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签字。
第四条 会审会签的责任
会签小组负领导责任,负责财务工作人员对票据是否合法、真实、准确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会审会签的要求
(一)必须取得合法、真实、内容全面的原始凭证。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必要时附相关证明资料。
(二)限制单张发票签字金额,支出在500元以上的,由班子成员会审会签。
(三)购置5000元以上物品要在事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依会议记录为准),事中领导班子把关,事后领导班子负责。
(四)会审会签制度是一项行政纪律,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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