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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处500元以上支出财务会签制度

  发表日期:2014年06月24日          【编辑录入:admin】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预防腐败新方法,离退休干部处实行“班子成员会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也是对分管财务领导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节支,力保正常运转。

第二条 会审会签领导小组

由班子成员组成,王汉鸣负责。

第三条 会审会签的程序

先由负责处办财务人员按其职责先行初审签名,整理好各种凭证资料。然后,交会审会签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签字。

第四条 会审会签的责任

会签小组负领导责任,负责财务工作人员对票据是否合法、真实、准确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会审会签的要求

(一)必须取得合法、真实、内容全面的原始凭证。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必要时附相关证明资料。

(二)限制单张发票签字金额,支出在500元以上的,由班子成员会审会签。

(三)购置5000元以上物品要在事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依会议记录为准),事中领导班子把关,事后领导班子负责。

(四)会审会签制度是一项行政纪律,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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