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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年10月03日          【编辑录入:】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离退休人员“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评选办法》,经离退休工作党委、离退休工作处研究,决定开展首次“五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名额

(一)参评范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离退休人员。

(二)评选名额:每项评选3-5名,总数不超过2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及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在开展学习、促进身心健康、推进老有作为方面成效突出,事迹感人,影响广泛。

(二)学习之星

主动践行“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学习计划,坚持长期学习;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论述和党的方针政策;注重综合知识学习,结合生活、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知识学习,不断丰富知识体系;注重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丰富生活、推动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学习形式多样,学习效果明显。

(三)健康之星

拥有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宣传积极养老观念和健康生活理念;积极学习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心理健康,保持积极健康乐观的心态,看待问题客观,面对困难乐观,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身体健康合格或能够有效控制相关指标;积极参加健身活动,在老同志健康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乐为之星

工作认真负责,奉献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学校、社会、基层,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作出积极贡献;为促进社会和谐、校园稳定、家庭和睦、老年人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五)文艺之星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周围的人,并深受大家喜爱,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六)体育之星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优异成绩;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技能,热心推广体育运动,能够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一起进行体育锻炼。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提名或个人自荐。校关工委、老年人协会、老教授协会、离退休各党支部、各活动团队对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宣传发动、征求老同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推荐候选人(也可以个人申报)。每类候选人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人,每人限报1项。

(二)材料提交。按要求填写《申报表》(1份),2022年10月14日(星期四)前交离退休工作处综合科(老医院楼103室,电话:67886253)。

(三)公示初审结果。离退休工作处汇总、审核推荐提名情况,将初审结果公示3天,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评审确定。离退休工作处综合各方面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员,经处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示3天。

(五)表彰奖励。2022年10月底前进行表彰,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四、评选要求

(一)要将“五星”评选活动作为一次发动群众、树立典型的过程,作为“找榜样、树榜样、学榜样”的过程,以此推动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

(二)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使评选活动变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相互学习的过程,不断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要真实可信、具体详实、重点突出。要重点介绍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和取得的工作实效。

离退休工作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10月3日

“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 “文艺之星”“体育之星”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申报类别


主要事迹:(不少于500字,栏目不够可调整此表格或另加页)

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离退休工作处意见

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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