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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报销2021年上半年医药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年05月28日          【编辑录入:】

为保障师生疾病治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校医院拟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上半年公费医疗医药费(包含门诊及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单据、时间、地点

门诊医疗费: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费用清单(明细)。

住院医疗费: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出院记录;借款回执。

单据整理:离退休人员票据不要求粘贴,需要在首张收据右上角写上工号。

取号时间:67-11日在老年人活动中心106办公室取号。

报销时间:615-18日(本部离退休),校医院303财务室

6月11(汉口离退休),汉口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二、到账查询校医院财务部将于报账结束后,尽早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工商银行帐户。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报销范围为2021年度发生的医药费。

2.请职工及子女医药费单据在规定时间提交,报销期间恕不接待。

3.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师生,请先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后,再持理赔单原件及收据复印件、清单等在上述时间内集中报销。

4.需要申请重大疾病补助的老师,请事先将票据复印备用。

5.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五、六月)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6.有住院借款的老师,请提供借款回执单。

7.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医院财务部027-6788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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