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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房改房住户住房层位调整的要求,经学校房产管理委员会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房改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同意现住校内房改房住户进行住房层位调整。
一、调整原则
严格依照湖北省房改政策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按照排队办法进行住房层位调整。
二、调整办法
1. 需要调整层位的房改房住户可选择在同户型、同面积、同楼龄、同售价的楼栋之间进行住房层位调整。
2. 2014年7月,学校对房改房底层和高层的住户进行了第一批住房层位调整。如住户要求重新调整层位,可再申请调整一次。
三、排序办法
参加住房层位调整的职工按照户主出生年月日进行排序,年长者优先;出生年月日相同的,双职工优先。
四、时间安排
1. 请申请调整住房层位的房改房住户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后勤保障处房产管理中心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 房产管理中心于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职工信息确认,并将申请调整住房层位的职工按排队办法排序。
3.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职工住房层位调整选定工作,签订协议,并及时公布信息。
后勤保障处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东区研究生院119号房,
办公电话:027-67883794,联系人:李祝萍、席志波、刘筱
后勤保障处房产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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