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社保局的工作通知,从2021年1月开始,我校退休“老人”(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为了帮助广大“老人”了解相关政策,我校于2021年1月13日、14日组织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宣讲会”。
根据湖北省和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控制参会人数,宣讲会按“老人”居住片区分三个时段三场进行。宣讲会由离退休干部党委书记李门楼主持。人事处处长胡祥云、副处长张晓红、社保科科长罗映娟分别宣讲,从养老保险制度、今后的退休待遇构成、待遇清算等方面给“老人”答疑解惑。
人事处精心制作了相关政策宣传单,还将每位“老人”进入社保前后的待遇构成等打印出来进行发放。政策宣讲后,人事处有关同志现场对老同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参会前,有许多“老人”担心进入社保后待遇会降低,通过参加会议,“老人”们了解了国家和湖北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学校的相关政策,消除了疑虑。
文、图/张志毅
编辑/张志毅
审核/李门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