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作为联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室,要深刻认识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牢牢把握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切实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聚焦推动落实“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和魂。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必须突出政治标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要聚焦所联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职责使命,对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任务分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第一棒”问题,确保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得到坚定不移的坚持和巩固。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战略布局的推进加强监督,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今年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各自职责范围内都落地见效。要抓细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准确把握疫情防控的战略策略、重点工作,准确把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着力做好监督联系单位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的落实,监督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纪律作风要求的落实等三方面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抓落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聚焦推动巡视整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发挥巡视的制度优势和利剑作用,关键是要聚焦巡视整改落实加强监督,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巡视发现的问题,从政治高度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党委)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要适时开展巡视整改调研检查,深入被巡视单位了解巡视整改情况,重点发现整改不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对问题严重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要用实用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既抓紧处置,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又与监督被巡视单位党组(党委)抓好巡视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以问题线索的精准处置推动整改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重要内容的要求,注重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共享信息,着力推动形成制度约束。要在推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研究被巡视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对照自查、未巡先改,力求“巡视一批、带动一片”,充分发挥巡视整改监督的杠杆作用。
聚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监督、创新监督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对其开展监督,必须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做到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单位从政治上深刻剖析原因,从行动上深化内部整改,从制度上完善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要强化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推动高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部署要求,以监督推动教育引导,促使被监督单位加强规范化、常态化的党性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信仰之基和拒腐防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聚焦发挥派驻机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派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要充分发挥联系、指导、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运用室组联动工作机制,与联系派驻机构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推动把派驻监督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加强对联系派驻机构的服务保障和指导协调,共同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会商重要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重大案件,形成工作互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室组协同的良好局面。要督促联系派驻机构有效发挥“探头”作用,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深入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注重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活情况”,及时报告、及时研判、及时处置,强化对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率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充分发挥定期会商机制作用,强化现场监督和跟踪督促,推动联系派驻机构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又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实现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本文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3月12日理论周刊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