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1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离退休工作的责任感 1.老同志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广大老同志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没有广大老同志的长期艰苦奋斗,就没有学校今天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尊重老同志就是尊重学校的历史,爱护老同志就是爱护学校的宝贵财富。要始终做到对老同志的历史功绩和巨大贡献永远不能忘,对老同志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精神永远不能丢,尊重、学习、关心和爱护老同志的政策永远不能变。 2.离退休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党委、行政及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从最广大离退休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校情和发展规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在思想上关心老同志,在生活上照顾老同志,使广大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推动离退休工作再上新台阶。 3.坚持遵循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和改善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 4.坚持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理论学习、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参观学习、在职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等制度,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杜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守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订阅必要党报党刊、涉老报刊等学习资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每年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情况至少一次,定期组织老同志就近就地参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利用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 5.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到70%。给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适当工作补贴。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通过个人自学、送学上门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党费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提倡和鼓励老同志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 6.进一步落实好老同志的生活待遇。切实保障离休老同志的生活待遇,在生活上照顾好离休老同志,确保离休老同志离休费、专项经费等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经费按时足额发放。按国家政策保障退休老同志应享受的各项生活待遇,确保退休老同志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中,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逐步稳定提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落实退休费正常调整机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学校发展带来的福利待遇。 7.进一步落实好老同志的医疗保障。学校定期组织老同志健康体检,校医院做好老同志保健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坚持对高龄、独居、重病住院、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及整岁生日的老同志及时走访慰问;坚持老同志因病住院期间看望慰问;对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定期走访慰问、了解情况。慰问时可适当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 本着“特殊群体、特事特办”原则,完善对有特殊困难老同志的帮扶机制,学校安排专项基金,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离退休干部有关工会会员的会籍和待遇按工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学校事业增添正能量 8.老同志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在仍是学校大局稳定,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进行重大决策时要注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面向学校、面向学生、面向基层的原则,为老同志发挥余热创造条件。要根据老同志身体状况、专业特长与个人愿望,通过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因人制宜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教学管理部门与离退休工作处组织身体健康并有专长的老教师参与教学、科研、评教、评学、督导巡视等活动,以言传身教。 9.进一步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老同志在传播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资政育人和关心教育下一代方面的政治优势和专业优势,组织引导老同志积极参加“高校党建”,进一步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独特优势;组织引导老同志积极参加“扶贫助学”,鼓励老同志发挥余热献爱心,给予学校贫困大学生进行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组织引导老同志积极参加“青蓝工程”,结合亲身经历,协助有关部门对青年教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在培养造就新一代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和学生上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要组织引导离退休职工(老年)协会利用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多做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在建设和谐校园中当好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参谋和助手。涉老组织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教育和引导老同志顾全大局,按照组织程序反映和解决问题,确保一方平安。学校鼓励老同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强身健体、服务社会等方面再做贡献,注意总结、宣传、表彰老同志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 四、不断改善老同志学习、活动的条件 10.不断改善老同志活动中心建设。学校要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不断改善老同志活动条件,使老同志学习、活动场所建设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为老同志参加学习、活动提供便利;确保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老年协会的办公及活动用房。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学校将逐步加大对老同志学习、活动的投入,逐步购置必要的设备和资料,以确保老同志学习、活动的正常开展。 11.不断丰富老同志学习、活动的内容。倡导老同志科学地饮食、起居和运动锻炼,平心静气处事待人,身心健康愉快生活。从老同志的志趣爱好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和教学活动,满足老同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倡和鼓励校内各单位以不同的方式为老同志开展活动提供帮助,让老同志晚年生活快乐。 五、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组织领导 12.切实加大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力度。学校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老同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离退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每年安排1-2次会议,专题听取离退休工作汇报,督促、检查老同志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各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结合分管、联系的部门(学院),健全联系老同志制度,利用春节、七一、教师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主动与老同志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老同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老同志工作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在机构改革中保持老同志工作机构的稳定。重视加强离退休工作处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建设,合理编制人员数量,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同志有感情的干部和职工充实到离退休工作处,确保离退休工作处工作机构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坚持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相结合,加强对离退休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使用,不断提高他们服务老同志的能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心为老同志所系,情为老同志所倾,责为老同志所守,利为老同志所谋,扎扎实实,全心全意地做好老同志服务工作。离退休工作处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4.根据离休老同志高龄多病、退休老同志逐渐增多、居住分散、服务工作不断加重的实际,建立稳定的老同志工作投入和增长机制,为做好老同志工作提供物质保证。按照“从实际出发,优先保障”原则,为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学校每年安排经费时,将离退休工作活动经费纳入预算,足额核拨。按一定标准设立涉老组织专项工作经费。根据退休老同志逐年增加的实际,适当提高老干部工作专项经费,规范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和监督管理。 15.学校离退休工作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部、处)两级管理体制。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要成立离退休工作小组,把离退休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联系老同志,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工作协调机制。各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离退休工作小组。各级离退休工作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老同志工作,充分发挥对老同志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按照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将二级单位开展离退休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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