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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处车辆管理使用办法

  发表日期:2014年06月24日          【编辑录入:admin】

为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车辆安全,保证工作用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保养:

车辆维护、保养、交费及有关手续的办理由司机负责。

二、车辆使用范围:

1.看望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

2.校外演出、比赛、联谊等活动。

3.离退休人员春、秋季游览、参观、踩点及前站。

4.采购物品(运动会、年终奖品及活动器材等)。

5.其它相关工作用车。

三、车辆使用:

1.严格车辆使用范围,严禁公车私用。

2.工作用车由处长负责派遣,未经处长批准,车辆不得使用、不得外借、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

3.熟悉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4.保持车辆正常运行状态,遇有不安全因素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5.车辆使用后,应停放学校车库和指定的停车地点。未经允许杜绝个人随意停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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