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决定从2019年3月4日开始集中补报2018年度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补报仅限于2018年度的医药费,2019年发生的医药费此次暂不报销。
2、报销具体时间:2019年3月11日为退休人员集中补报。
3、这次补报2018年度医药费后,2018年度的医药费不再报销。
4、2019年4月1日恢复每周一住院的结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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