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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从11月份开始报销2016年下半年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此通知有删改,只保留了与离退休人员有关的内容): 一、取号及单据整理 取 号:离退休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不需预约取号,报账当天上午8:00现场取号。 填写单据。取号同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先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如:在空白处填写单位、个人电话、工号,姓名,在职工类别栏打“√”,预留报账人联系电话,填写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 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一次性来医院报账(住院票据不需粘贴)。同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位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 二、报销所需携带的证件及签批 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医疗本、转诊单、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医药费清单等)到校医院院长办公室(医院3楼301)签字,之后到财务部(医院3楼303室)报销。 三、到账及查询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相应银行帐户,离退休人员转至工商银行(已提供中国银行存折者除外)。 报销结束后,校医院财务部将整理本次在职教职工及统筹医药费报销清单,并上传到财务处网页,方便教职工查询。 四、报销时间
预约、取号时间 |
报销日期 |
人员类别 |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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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
8:00-8:10
取号(不需预约) |
12月5---8日 |
本部离退休 |
12月13---14日 |
12月19---22日 |
汉口离退休 |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报销仅限于2016年下半年发生的医药费。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校 医 院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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